电话:400-614-5669
关闭
各市级: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公招

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和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>>

2022-12-15

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,由扬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,授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,注册资本75亿元。2021年,在党工委、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,经开区成功打造了“1+5+N”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体系。按照“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”的总体要求,建立健全了以法人治理、激励约束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。

为进一步强化集团战略布局,结合业务发展需要,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1.公开报名、公平竞争、择优录用;

2.按照“择优录用”的原则,实际录用人数以录用公示人数为准。

二、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

(一)招聘岗位及人数

1.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岗1人;

2.扬州智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岗1人;

3.扬州经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1人;

4.扬州经开招商(集团)有限公司招商主管岗2人;

5.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主管岗1人;

6.扬州经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岗1人;

7.扬州经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商业地产营销总监岗1人;

8.扬州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控股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总监岗1人;

9.扬州绿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岗1人;

10.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岗1人;

11.扬州智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岗1人;

12.扬州智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岗1人;

13.扬州经开招商(集团)有限公司商务英语岗1人。

注:岗位详情见附件。

(二)招聘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2.身体健康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
3.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,有较好的沟通、协调和表达能力。

4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信廉洁,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沟通能力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,无严重不诚信记录或违规违纪行为。
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
本次招聘主要按照报名、简历筛选、面试、能力素质测评、背景调查、体检、任前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,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。

(一)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

1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,不接受现场报名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(https://www.qgsydw.com/qgsydwzp/2022/js/12yzjkq/)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,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,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。

2.报名时间:2022年12月15日09:00起至2022年12月22日17:00止,逾期不予补报。

3.报名资料:(1)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;(2)学历学位证书;(3)荣誉证书、资格证书扫描件。

4.初审时间:报名期间,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。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,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。

(二)简历筛选

招聘项目组将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,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,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、工作经历、工作业绩、教育经历等进行审核,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。

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一经发现恶意上传报名信息、扰乱报名秩序或与应聘者提供的材料、信息不实的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

(三)面试

面试以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具体时间招聘项目组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的手机,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,未回复短信者,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并以短信方式确认,若未能接通且最终未回复短信者,视为放弃机会。

(四)能力素质测评

选择适用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测评模块,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的政治素养、业务能力、变革创新、领导水平以及心理品质,能有效确定受测者从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潜质,并对候选人个人综合素养、基本观念和基本能力进行评估。

(五)背景调查

背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候选人身份、有无犯罪记录、诉讼记录、工商注册核查和信用风险等情况,背调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
(六)人员录用

本次公开化社会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,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照履历分析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。

(七)体检

用人单位组织体检,因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,可在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(八)任前公示

拟录用人选确定后,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
(九)劳动合同签订

公示期满后,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录用的,公司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《劳动合同》。劳动合同期满,视工作和经营需要,可研究续聘等有关事宜。

四、相关说明

1.请应聘者关注公示结果,确保手机号码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填报准确,并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接收相关信息。

2.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,一经查实,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、解除相关协议约定。

3.应聘者一旦被聘用,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,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应聘者负责协商解决。

4.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、手续费等任何费用,不指定辅导资料,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。任何有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招聘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,均与我公司无关。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,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,防止受骗。

5.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落实防疫措施,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,请广大应聘者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

6.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,我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。

7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及下属招聘单位所有。

咨询电话:0514-87158591

咨询时间:9:00-11:30,13:30-17:00(工作日)

附件: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2022.12.14V(1).docx


微信扫码进入手机端
手机浏览

Copyright @ 2018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华英汇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56320号-4

地址: EMAIL:29059245@qq.com

重点城市全国城市

用微信扫一扫